中國環境報記者牛秋鵬9月25日北京報道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公布了2019年8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“2+26”城市(以下簡稱“2+26”城市)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。
8月,“2+26”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2.5-9.8噸/平方千米·月之間,平均為6.0噸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下降6.2%。其中,晉城、長治、濟寧、濟南、濱州、濮陽、淄博、德州、新鄉、安陽、石家莊、邢臺、北京、太原、保定、廊坊、邯鄲、聊城、菏澤、衡水、焦作、陽泉、開封、滄州、鄭州、天津和鶴壁等27個城市降塵量小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(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);唐山市降塵量最大,為9.8噸/平方千米·月。
8月,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3.4-10.4噸/平方千米·月之間,平均為6.2噸/平方千米·月。其中,臨汾、三門峽、銅川、西安、運城、咸陽、渭南、洛陽和呂梁等9個城市降塵量小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;晉中和寶雞市降塵量大于9.0噸/平方千米·月,分別為10.4和9.6噸/平方千米·月。